应急管理部日前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令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违者最高可处罚10000元。新规于8月1日正式实施。8月1日当天,九江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内安永人家、城西港区安置小区等高层住宅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新规内容宣传。
“电动车不能在楼道里停放,也不可以拉线充电。”在安永人家小区,记者看到许多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上,宣教人员立即对居民宣传说。“好的好的,我这就把车挪出去。”一位居民有些不好意思地赶紧上前将停在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挪到门外。“这些电动自行车停在楼道里肯定不安全,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进电梯,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和那些电动车主说过,可是没用,他们说怕车停在下面被盗,还是放在家里安全。”正在小区休闲的居民纷纷说道。
“我们这次是进入高层民用建筑内,对高层民用建筑进行火灾隐患排查。通过此次排查,我们发现很多居民把自家的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单元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包括消防车道上。下一步我们会加大对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和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防火意识。”九江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宣教员说道。